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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开展12.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

为切实提高我院学生自觉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,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,普及法律知识,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,在12月4日第五个全国宪法日来临之际,我院联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、惠济区人民法院开展了主题为“弘扬宪法精神,建设诚信校园”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,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院长彭连城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郭红伟、副主任欧阳梅,我校副校长刘济良教授、特殊教育学院院长高宏教授、党总支副书记董晶晶老师出席了本次活动。

在开幕式上,副校长刘济良代表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向与会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、惠济区人民法院的领导、法官表示热烈的欢迎和感谢,并说道,“12月4日”国家宪法日的设立,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中一个伟大的崭新阶段。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之际,我们以“弘扬宪法精神,建设诚信校园”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,这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全面依法治国精神、全面落实“六五”普法要求的重要举措,并向参会的同学们提出了殷切希望:同学们要从自身做起,遵纪守法严律己,诚实守信我先行。要学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,争做新时代的好青年、遵纪守法的好公民,为实现伟大的“中国梦”注入法治正能量!

在本次宪法宣传活动的现场,宪法宣誓、宣讲宪法知识、法律咨询、现场开庭等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,弘扬宪法精神,维护宪法权威,多学多思,做一个学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爱法的好学生成为大家的共识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在宪法宣誓中我院聋人大学生通过手语庄严地向宪法宣誓,展现了新时代学生遵法、守法、学法的决心和良好的精神面貌。

惠济法院还将巡回法庭搬到校园内,组织师生旁听一起民事侵权案件。通过现场旁听,使我院师生受到了一次生动直观的宪法法律教育,感受到宪法的尊严,增强了学习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、运用宪法的自觉性。


发布时间
2018-12-04 22:31:5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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