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按照院党总支和校团委的要求,负责团的工作计划,实施监督、检查和总结。
二、积极组织开展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引导青年大学生全面发展。坚持不懈地对团员青年进行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思想教育,党的基本路线教育,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,形势政策教育,理想信念教育,思想道德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,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
三、抓好团的自身建设,负责落实团的“三会一课”(支委会、支部大会、团小组会、团课)制度。认真做好新生团校、学生干部培训班和“青校”学员选拔工作,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。
四、加强团的宣传工作,建立团的信息网络,利用一切宣传阵地和工具,总结经验,表彰先进,推动团的各项工作。
五、做好团的组织工作。发展新团员,开展团内日常管理工作,做好团费收缴和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,积极开展“优秀团支部”创建和“优秀团员”推荐工作,严格团员管理,对违纪团员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。
六、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,积极开展各类科技文化活动、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和文明修身活动。
七、认真组织和开展“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”活动,引导青年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。
八、深入实际,开展青年维权和调研活动,切实关心青年学生的思想、学习和生活情况,维护和反映学生的正当权益和要求。
九、严格团内工作信息反馈制度,经常向院党总支和校团委请示、汇报工作。
十、加强指导和管理学生社团开展活动,充分发挥各个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。
十一、完成院党总支、校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特殊教育学院
二〇一八年七月
发布时间
2018-08-14 20:36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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